外贸船舶代理流程
较佳的外贸代理应懂得海关手续和港口作业流程。在进出口贸易中,清关是外贸代理的一项传统职能。在外贸代理与海关当局中及其客户的双重关系中,对于外贸代理的法律直位,各国的规定不尽相同,但海关代理通常是由政府授权的。
外贸只有大体的流程木有严格的流程因为自主出口和委托贸易公司出口在流程上有些小的差异做外贸其实就是单证交易,基本不接触货物,所以制单是外贸的基础外贸单证的流程就是外贸的流程。
一些建议从货箱角度看外贸:从箱货的角度 订舱 发货人根据贸易合同或信用证条款的规定,在货物托运前一定时间内填好集装箱货物托运单(CONTAINER BOOKING NOTE)委托其代理或直接向船公司申请订舱。
日本的出港前预申报制度(AFR)规定,对于计划进入日本港口的船舶上装载的集装箱货物,船公司或无船承运人(NVOCC)必须在船舶离开境外装船港前24小时,以电子数据形式向日本海关预先申报集装箱货物的舱单资料。
如有错误也将影响到日后外贸公司的核销,要向海关申请改单方可核销,很麻烦的,又影响不好,所以它的准确性很重要。舱单的流程大致是这样;1,船公司根据每一水订舱单上客户的资料缮制出正确的舱单。
船舶代理是根据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办理船舶有关营运业务和进出港口手续的工作。船舶代理分国内水运船舶代理和国际海运船舶代理。国内水运船舶代理通常由各港务管理单位办理。国际海运船舶代理有船舶揽货总代理和不负责揽货的船舶代理两种形式。
外轮代理的外轮代理业务实务
1、在船舶代理业务中,建立代理关系的重要环节是预付备用金,这是支付船舶在港期间各类费用的预付款,包括但不限于引水费、拖轮费、吨税等船舶费用,以及装卸费、货物代理费等货物费用,还有船员费用和杂费。代理通常坚持不垫款原则,预付备用金作为建立代理关系的前提之一。
2、建立船舶代理关系备用金的索汇和结算备用金是作为支付船舶在港期间所发生的委办事务和业务往来的一切费用的预付款项(包括船员的借支等)。一般情况下,代理人均坚持不为委托人垫付任何款项的原则。预付备用金是构成建立代理关系的必要条件之一。
3、外轮代理分航次代理、长期代理、第二委托方代理和监护代理四种形式。航次代理:指委托人的委托和代理人的接受均以每船一次为限,即逐船逐次办理委托手续。长期代理:一般是指船方和代理人之间签订有长期(1—5年或更长时间)代理协议。第二委托方代理:委托方一般是指提出委托,并负责支付港口费用的一方。
船代调度船代调度工作流程
1、船代调度工作流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船舶调度管理:每天早上,调度员需与港方沟通,记录船舶进出港情况、作业进度等在调度日志中,非节假日时还需填写船舶动态表,包括过去24小时的开航信息、预抵船舶任务等,并将动态表复印件交予部门经理分发。
2、船东询价-报价-下委托-接收委托-催备用金-调度安排船进港排码头计划-船靠港后外勤接船办理进出口手续-外勤报调度到/离港电-调度EMAIL发给船东-预估价格-给船东邮寄账单-财务结账。大致就这流程。
3、登轮准备:了解工作任务、准备文件、获取提单等信息,确保登轮时能高效完成任务。2 登轮工作:跟踪船舶动态,与船长核实信息,提供所需文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0 进口单证交接 1 进口舱单:及时送单,确保海关审核。2 随船文件:交单证业务部,确保资料齐全。
4、根据货代部的工作特征,日常工作中划分为以下“接单、订舱、拖车/内装、报关、文件、费收和其他”各环节,各环节相辅相成。本流程即是各岗位的工作指导,也作为主管评判各岗位工作达标与否的标准。
5、船代外勤:对于现场工作的船代人员,这个版块提供了一线实践经验和案例分享。 船代调度:在这里,调度员可以交流关于船舶运输计划和资源调配的策略和技巧。 船代操作:专注于船舶操作流程和技术细节的讨论,帮助提升操作效率。
外贸船舶代理流程?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②船开5天(工作日)内更改的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正本、正确的报关单 货运代理(Freight Forwarder) 货物运输代理,有些是中间商就是自己没有船或者飞机的 或者船公司、航空公司,都是货代。
一流的外贸代理应熟练操作海上货物运输的单证,并确保基制作的正确、清晰和及时。主要海运单证包括提单、海运单、舱单、发货单、提货单、装箱单、港站收据、大副收据等等。较佳的外贸代理应懂得海关手续和港口作业流程。在进出口贸易中,清关是外贸代理的一项传统职能。
英语,是一门工具,没有什么可怕的,刚做代理时候百分百听不懂,各国人操不同的口音,语言就是这样不断的重复才会加深记忆,干3 4个月就能习惯了,初级阶段达到别人说的你能明白,你说的别人了解就可以了。
服务对象的不同 货代:服务于广大的外贸、工厂及货主朋友,是货主和承运人之间的纽带。船代:服务于船公司,是船公司或者承运人和港口之间的桥梁。其他内容 货代:一般分为一级货代、二级货代。一级货代可直接向船公司订舱,但不一定有资格订舱,而二级货代不一定就比一级货代差。
第二条 需要引航的船舶(或代理人),应在船舶引航前48小时提出申请书一式两份,向长江引航站请派引航员,引航站将申请书一份留查,一份交引航员上船执行任务。任务完毕后,由船舶负责人和引航员在申请单上签证,凭以计费。第三条 本办法所订费率,均以人民币元为计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