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如何代理国际船舶业务?
1、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通过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提交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申请材料。
2、首先,第三十一条明确,外商如在中国境内投资经营国际海上运输及相关辅助业务,应遵循本章的规定。如果本章未作详细说明,将适用条例其他相关规定。接着,第三十二条指出,经过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外商可以通过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船舶代理、船舶管理等业务。
3、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应当通过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提出申请。
4、设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需按照交通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规定办理。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申请,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省级交通部门在收到完整材料后10日内转报,交通部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批准后办理设立手续并领取相应证书。
关于对境外支付海运费需缴税问题
1、凡符合“协定或协议”规定可以对国际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的,应当及时为申请人开具《免征营业税证明表》,并在纳税人提交的《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上加盖“免征营业税证明开出”章后留存该证明文件复印件备查。
2、国际联运其运费是以美元报价,客户需向货运公司支付美元运费,如客户要以人民币支付需经国际部同意。 运费支付的时间应在发车后的10天内支付完毕。 注意:在运费没有收到前,不能将报关单核销联、核销单退给客户。 对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有些货运公司可以代办进出口手续,详情可向各货运公司咨询。
3、要是一般的物流公司,就是和一般的公司一样,3万注册资金就可以。最关键的是你有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有没有比较稳定的客户。要是注册NVOCC的话,资金要求就很大了,不过可以找人代办公司,代理注册500万的企业,用的费用也不多,可以找找代理注册货代公司的机构。它的生产技术条件是社会化大生产。
4、矿泉水进口报关,进口商公司要拥有海关及检疫的进出口备案,要有进口出权才能进口。如果想进口矿泉水但没有进出口权,鹏通供应链可有偿提供进出口权使用。
5、至于业务是否在香港经营及利润是否得自香港的问题,主要是根据事实而定,但所采用的原则可参考在香港法庭及英国枢密院判决的税务案件。于海外产生的利润,即使将款项汇回香港,亦毋须纳税。简单来说就是:任何成立后有业务发生的香港公司,均需纳税。如果利润并非来源于香港,则无需缴税。
6、增值税:13 水果清关更需要通关报验快捷,因为它涉及的会比其他货物更直接的影响因素 港杂费用高,冷藏箱,滞箱费,电费 货物品质的要求 市场行情,抢占市场,先入为主。我们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好这一切的手续,方便客人提货。
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有哪些?
1、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1卫生和社会工作。1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禁止外资经营的行业:某些国家或地区对特定行业禁止外资经营,这些行业通常包括国家安全、国家文化事务、国家核能等敏感行业。在这些行业中,外资无法开办企业或者只能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限制外资经营的行业:某些行业对外资经营进行限制,外资在这些行业中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3、限制类:限制外资的行业存在一定的限制条件,外资进入这些行业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如合资比例、技术要求等。典型的限制行业包括金融、教育、文化娱乐等。禁止类:禁止外资的行业对外资完全关闭,外资不得进入或者只能以特定形式进入,如国家安全、核能等。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
1、《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统一列出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资准入方面的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
2、前款所称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所称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 负面清单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
3、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6月28日晚间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自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同时废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