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内河水运建设与发展的意见主要任务
甘肃省人民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旨在加快内河水运建设与发展的主要任务,以提升运输效率和安全保障。首先,将实施航道整治工程,包括黄河白银至龙湾段二期、乌金峡库区及龙湾至南长滩项目,黄河大峡库区、兰州段提级改造、白河口至玛曲段以及洮河九甸峡和碧口库区项目。
甘肃省人民政府致力于加快内河水运的建设与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黄河航运开发为核心。目标是通过强化水运基础设施和运力结构调整,推动水路运输市场的培育,服务于沿河库区、文化带和旅游带的建设。
鉴于甘肃省的实际情况,该意见旨在提出具体措施和策略,推动内河水运的现代化建设,提升运输效率,保障航道安全,同时注重绿色环保,为全省经济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甘肃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内河水运建设与发展的战略地位,认为这一领域具有投资效益高、土地占用少、运输能力强大且环境影响小的特点,对于完善综合运输体系、促进节能减排及流域经济均衡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四川省人民政府提出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主要任务涉及多个方面,旨在全面提升内河航运能力与效率,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首先,提高航道通过能力是关键。
甘肃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2021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水路交通管理活动,保障水路交通安全、畅通,促进水路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国务院《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综合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河道的保护、治理、利用和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甘肃省水运管理局地方海事局做什么工作
负责甘肃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污染环境监督管理,船舶和水上浮动设施检验,水路运输管理,航道管理。
管理辖区内巡航工作,负责各分支海事局辖区以外水域的巡航工作。 划定、审批和公布辖区航路、港外水上非涉外锚地、危险货物过驳作业点;参与有关部门关于海域划定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特定水域交通管制区的通航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水上储库过驳作业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海事局不是去海上工作的。海事局其主要职能为: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治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统一管理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
海事局还负责管理通航秩序和通航环境,确保航道畅通无阻,保障海上交通的安全与顺畅。它们通过制定和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协调各种海上活动,维持良好的通航环境。
甘肃车船使用税是多少
甘肃新车的车船税计算依据如下:根据《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条款,对于车辆自重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部分,应按照0.5吨的标准计算应缴税额。
根据车辆排量的不同,车船税的应纳税额也有所不同。具体来说,5升以上至0升(含)的车辆应纳税额在1200元至2400元之间;0升以上至0升(含)的车辆应纳税额在2400元至3600元之间;0升以上的车辆应纳税额在3600元至5400元之间。
甘肃经济指标增长好于预期,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向上向好的发展态势,因此车船税高。截止到2023年8月16日甘肃的车船税为排气量为1升(含)以下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60元至360元。排气量为1升至6升(含)的乘用车,年基准适用税额为每辆300元至540元,以此类推。
根据《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在计算甘肃新车车船税时,车辆自重尾数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如果车辆自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那么将按照0.5吨来计算车船税。而如果车辆自重超过0.5吨,则按照1吨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