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第九条 从国外购入的老龄船舶应按规定向船舶检验部门申请初次检验,并提供以下技术文件:(一)船舶主要图纸;(二)船舶所持有的各项证书、报告、记录(含船体测厚记录)。企业应根据购入船舶的技术状况,重新确定技术定额和使用年限。
内河小型船舶检验结果 内河小型船舶检验结果主要包括合格、不合格、待整改等方面。对于合格的船舶,可以继续使用;对于不合格的船舶,必须进行整改;对于待整改的船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是保障内河水域安全的重要措施,必须严格执行。
检验对象不同 法定检验:检验对象为沿海、内河船舶。船级检验:检验对象为从事国际航行的中国籍船舶。规范不同 法定检验:检验规范为《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船级检验:检验规范为《钢质海船入级规范》。检验主体不同 法定检验:检验合格的船舶,由船检局签发《船舶检验证书簿》。
船舶五年特检能延期。 可以申请不超过3个月的展期,在3个月内必须压进行换证检验换新证。船只成功通过特别检验者将可以让其船级认证更新额外5年效期。不同于年度检验其验验期可在周年日后3个月内,特别检验必须在船只5周年日之前3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