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船舶代理服务账务处理(国际船舶代理主要经营哪些业务)
发布时间:2024-07-09阅读次数:42

什么是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

1、国际海运经营人(含国际海运公司、国际船舶代理公司和外商独资船务 公司)、托运人的合法权益。

2、它们是付款人向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或者这些服务提供者的代理人,以及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或者他们的代理人支付运费或其他相关费用的重要证据。具体来说,这些专用发票包括两种类型:《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和《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

3、在海运条例中,专用发票则是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特定票据,如《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和《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用于证明支付运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它们是国际船舶运输和代理服务的交易凭证。发票作为商业活动的基础收付凭证,由税务机关统一管理。

4、船舶配件供应商开的《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或《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决定从2000年4月1日起,从事国际海运经营人一律使用《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或《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

5、专用发票,海运条例术语,是指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统一印制的票据,它是证明付款人向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或者其代理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或者其代理人支付运费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凭证,包括《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和《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

国际运输代理服务属于零税率吗

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1号),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9%,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以及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照交通运输业服务征税,适用税率为10%。

【错误】纳税人提供直接或间接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纳税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但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其他代理人支付的全部代理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否则不能免税。

求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2号

这一点是9月份新的政策,据我目前了解各地方掌握的政策稍有不同,天津有些货运代理已经没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了,只能开普票了,不能开增值税专票,北京还有部分货代企业既可以开专票也可以开普票,开专票需要向客户收取税款,如果客户可以接受普票可以减收税款部分。建议你还是要和当地税务确认。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2号)第二条、第四条;《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 青海省民政厅关于上浮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幅度的通知》(青财税字〔2014〕909号)第二条。

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