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危险化学管理基本常识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货物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港口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项目和进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适用本规定。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港口危险货物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货物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货物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港口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4、危险化学品由于其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严重危害,其在生产、采购、储存、运输、废弃都有严格要求,一直是企业安全和环保监督管理的重点,我通过整理为大家分享企业危险化学品全流程管理知识,希望对大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认识和管理有所帮助。
5、第一条 为加强港口危险货物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以下简称《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6、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监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2018修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及管辖海域的外国籍船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持有其船旗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或者等效文件。
第十一条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编号使用与船舶国籍证书相同的编号。第十二条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格式按航行国际、国内沿海、国内内河航线船舶分为三种,其具体格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制定。
第八条 本规则附录附录附录三列明的减免规定是根据各类船舶在一般情况下制定的,海事管理机构在核定具体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数额时,如认为配员减免后无法保证船舶安全时,可不予减免或者不予足额减免。
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登记证书。(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技能的船员。船舶、浮动设施应当保持适于安全航行、停泊或者从事有关活动的状态。船舶、浮动设施的配载和系固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是为确保船舶的船员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防治船舶污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而制定的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于2004年6月30日由交通部发布,根据2014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0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决定》修正。
压载系统的船舶压载水管理背景
因为船舶压载水的无控制排放对海洋生态、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危害,2004年,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了《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旨在防止船舶压载水排放引起的外来物种入侵,病原体传播导致的环境、人类健康、财产及资源方面损害。
压载水处理主要是针对防止生物污染的问题 在A地区加了压载水,在离B地区港口一定距离内是不允许随便排放压载水的 船舶航行中,压载是一种必然状态。船舶在加装压载水的同时,海水中的生物也随之被加装入到压载舱中,直至航程结束后排放到目的地海域。
化学处理法 臭氧(O3)处理。臭氧是一种强氧化剂,氧化还原电位高达07V,足以致死压载水中的入侵微生物,而且不存在二次污染问题。但臭氧会加快压载舱的腐蚀,并且投加量不易调节,需要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进行管理和维护,不适应船舶的环境空间和技术力量。因此臭氧法并不适于船上船舶压载水处理。
压载水排放可能扰乱生态平衡,为了应对由此造成的对全球环境的威胁,需要配置得到IMO认可的处理系统。
压载水系统主要由压载水泵、压载水管路、压载舱及有关阀件组成。随着船舶的种类、用途和吨位的不同,压载水舱在船上的位置、大小和数量也不同。一般船上可用首尖舱、尾尖舱、双层底舱、边舱、顶边舱与深舱等作为压载水舱。
压载水就是海水,船上都设有海水泵,把海水抽到压载舱里去。
船舶货物移位导致出现险情大副要扣证吗
1、如果因为其他直接责任船员过错产生违法行为,不论违法情节轻重,同样需要受到海事管理机构罚款及扣证的处罚。
2、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但不超过60周岁。符合船员健康要求。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持有国际航行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或者有确定的船员出境任务。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出境的情形。携带本条例规定的有效证件。
3、大副是甲板部的部门长,在船舶安全运输生产上有重大责任。除了自身该轮值的航行班,锚泊班以外,肩负着甲板部的安全生产教育,体系培训,设备维护。执行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负责甲板部SMS 监控,参加船舶SMS 评审和船长复查,报告SMS运行中的不符合规定情况、船舶发生的事故和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