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添加的船舶报港由哪个部门负责
1、以渔为主、兼为水路运输提供服务的港口,在提出渔港认定方案时应当征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第五条 经批准认定的渔港,应当依法制定渔港港章。渔港港章按渔港隶属关系由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颁布施行。
2、非客运船舶,严禁私自载客。 外港籍船舶来我市辖区港口停靠,进港后应持《船舶户口簿》和《出海船民证》到当地公安边防派出所申报户口,离港时注销。 凡集体、个体船舶,应以村为单位或根据作业海域和渔船民居住情况,建立船户治安联防组织,在公安边防派出所和村委会的组织领导下,负责本船队的治安保卫工作。
3、一般来说,是港口(港务公司)的引航站。但越来越多的引航站已经独立。比如青岛引航站,从原来的青岛港集团引航站变为青岛港引航站。海事局是行政部门,相当于海上的交警,检查船舶是否违法、船舶状况是否良好、安排船员考试和办法海员证书、审核船舶和船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等等。
4、船舶应当对报告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第十二条 船舶报告的进出港信息应当包括航次动态、在船人员信息、客货载运信息、拟抵离时间和地点等。第十三条 船舶可以通过互联网、传真、短信等方式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并在船舶航海或者航行日志内作相应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