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双语教程电子书)
发布时间:2024-08-20阅读次数:39

外轮代理外轮代理的概述

1、国际船舶代理,通常被称为外轮代理,它的核心业务是协助远洋运输船舶在世界各地的港口进行客货运输。船公司通常在国外港口运营时,由于地理和法规限制,不能直接管理其业务。因此,船东有两条主要的解决方案:一是设立船公司的海外分支,二是委托专业的船舶代理机构代为处理相关事务。

2、中国外轮代理公司,简称外代,其历史可以追溯到我国航运业的初期。在解放初期,国际船舶代理业务主要由外资洋行或报关行操作。1950年4月,交通部成立国营轮船总公司,负责航运业务的经营和管理。

3、外轮代理的多种形式包括航次代理、长期代理、第二委托方代理以及监护代理。在航次代理中,每一船次的委托与接受都是独立进行的,每次委托都会进行单独的手续办理。长期代理则涉及长期的合作关系,通常指船方与代理人签订长达1年至5年或更长时间的固定代理协议,这种代理关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4、代理承揽货物,组织货载,负责货物和集装箱的托运及中转服务。处理运费结算,代收费用,并进行相关财务操作。组织海上旅客运输,包括旅游和私人游艇的旅客服务。

5、我国的国际船舶代理工作,原来是由交通部设置的专营机构一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办理。该公司成立于1953年1月1日。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国际贸易运输快速发展,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1985年4月中国外运总公司系统正式成立“中国船务代理公司”。到1987年底在全国33个港15建立了分支机构。

6、中国上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外代),成立于1953年1月1日,隶属于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是华东地区历史最悠久且规模最大的船舶代理企业。公司凭借半个世纪的稳步发展,始终坚持“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理念,不断扩张业务版图。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与国际集装箱货代业务内容简介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与国际集装箱货代业务》这本书以其独特的视角和详尽的内容,为读者揭示了这两个领域的重要特点。首先,它深入剖析了国际船舶代理工作的常规流程,以往教学中较为模糊的部分被作者以清晰的步骤和具体的单据说明进行了详尽的阐述,让读者对这个环节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马军功、王智强和罗来仪合著的书籍,以其深入浅出的阐述,为我们揭示了国际船舶代理业务与国际集装箱货代业务的基本信息。这部作品名为《国际船舶代理与集装箱货代业务详解》,收录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的丛书中,其ISBN号码为9787810782289。该书于2003年3月1日首次出版,是第一版,共153页。

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的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报关、报检、报验、保险。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

国际船舶代理与无船承运业务实务内容简介

《国际船舶代理与无船承运业务实务》是一部由大连海事大学郭萍教授、钟鸣教授以及业内专家张京中先生和王森德先生等共同编撰的实用指南。该书内容丰富,分为两大核心板块:国际船舶代理和无船承运人业务。在“国际船舶代理”部分,分为“基础篇”和“业务篇”。

这本著作是由中国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编撰的,属于国际船舶代理与无船承运业务丛书的一部分。它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具有独特的ISBN号码:9787801656117。这本书于2009年4月1日首次发行,标志着它的首次出版。该书籍共有285页的内容,采用平装形式,适合于大32开的尺寸,方便阅读和携带。

业务篇,第六章详细讲解远洋运输业务的操作流程,第七章则聚焦港口业务,包括船舶进出港的管理和港口服务。第八章至第十四章深入剖析船舶代理业务的各个环节,如业务关系建立、港口使费、单证处理、海事签证和事故处理,以及进口放货和客户服务等。

第一部分,Shipping Agency Services,涵盖了代理服务的广泛范围,从港口操作到选择合适的承运商。在第二部分,Port Procedures,深入探讨了码头作业的各个环节,确保货物顺畅进出。第三部分,Selecting a Shipping Carrier,教你如何评估和选择最适合的运输合作伙伴。

《国际船舶代理与无船承运业务—实务英语》简介中说到“此书分别有重点地针对船舶代理服务范围、海关手续、海运提单、货物积载原则等海事英语进行编排,不仅是国际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业者掌握海事英语的必备读物,也能满足从事国际航运相关业务的人员学习专业英语的需要。

中国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CASA),全称为CHINA ASSOCIATION OF SHIPPING AGENCIES & NON-VESSEL-OPERATING COMMON CARRIERS,是中国经原交通部批准成立的行业组织。成立于2001年6月8日,位于北京,其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在民政部注册,具有社团法人资格,受交通运输部业务指导和民政部监管。

如何代理国际船舶投资业务

1、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通过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提交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申请材料。

2、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应当通过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提出申请。

3、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或者中国企业法人申请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申请人应当向交通运输部提出申请,报送相关材料,并应同时将申请材料抄报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国际船舶代理、船舶管理、货物仓储和集装箱站与堆场业务也有明确的规定,分别由依法设立的中国企业法人提供服务。此外,外商投资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商业登记文件、专用发票等概念在细则中均有详细说明。

5、六)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设立从事《海运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业务的中国企业法人。(七)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者,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设立从事《海运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业务的中国企业法人。(八)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什么是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管理办法?

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或者中国企业法人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其高级业务管理人员中至少应当有2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的经历。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管理,适应国家发展对外经济关系和国际航运事业的需要,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际航行船舶的代理业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以下简称交通部)为国家管理船舶代理业务的主管机关。第四条 船舶代理业务只准由经交通部批准成立的船舶代理公司经营。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通过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提交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申请材料。

国际船舶代理,通常被称为外轮代理,它的核心业务是协助远洋运输船舶在世界各地的港口进行客货运输。船公司通常在国外港口运营时,由于地理和法规限制,不能直接管理其业务。因此,船东有两条主要的解决方案:一是设立船公司的海外分支,二是委托专业的船舶代理机构代为处理相关事务。

交通部在15日内审核提单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不合格则通知申请人。第十十二条分别规定了国际船舶代理和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的经营条件,以及申请和审核流程。经营资格获得后,需依法进行企业登记,并禁止将资格转借他人。如不再符合条例条件,相关部门将取消其经营资格。

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本书独具匠心。它不仅提供了理论框架,还结合了实际操作中的案例和经验,使得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相辅相成,全面地呈现了国际船舶代理和集装箱货代业务的全貌。这不仅有助于专业人士提升技能,也对初次接触这两个领域的学习者提供了宝贵的学习资源。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内容提要

1、在内容上,它详尽地解释了国际船舶代理的基本概念,包括其在国际贸易中的角色,以及代理业务的核心职能。读者可以借此理解代理人在船舶进出口、货物装卸、船舶维修等环节中的关键作用。

2、本书共分十一章,阐述了我国国际船舶代理行业发展的历史、国际船舶代理基本概念、代理法律制度等内容。

3、然而,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在全球的扩展促使我国经历不同的发展阶段。初期,货运代理主要是单一的报关服务,如今已转变为提供多元服务的行业。这种行业的灵活性使得从业人员和司法实践者对自身的法律地位、责任以及与客户、无船承运人、多式联运经营人之间的关系理解模糊,对各自权利、义务和责任认识不全面。

4、此外,控制船舶的稳性、强度、吃水差和水密完整性,以及应对船舶安全应急的知识和规定,也是本书不可或缺的部分,这些知识直接关系到船舶操作和船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5、防治船舶污染管理部分,本书详细阐述了如何有效预防和应对可能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污染,包括已提交审议的《防治船舶与海上设施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重要内容。这显示了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对最新法规的跟进。

6、提要现行国际商品贸易大多数都是以信用证支付的结算方式进行的。而信用证支付方式,主要靠审核各种单证来运行,所以单据成为交易的关键。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所用到的各种单证中,海运提单代表货物的物权,从而成为全套结汇单据中最为核心的单据,也成为买卖双方、船方、银行等当事人关注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