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管理船舶尺寸(内河管理船舶尺寸标准)
发布时间:2024-09-26阅读次数:21

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

1、本体系适用于新建和现有内河运输船舶,涵盖长江、西江、京杭运河等主要航道和干支流。新建船舶需满足强制性指标,如符合船舶主尺度系列标准,燃料消耗和CO2排放需符合限值,并配备能效管理手册。

2、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内河运输船舶的新建和建造标准将依据《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进行。所有新开工建造的内河船舶都必须符合这套体系的要求。在此之前的船型标准与本公告冲突的,将按照本公告执行,以确保船舶设计和运营的一致性和标准化。

3、年3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公布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2年第13号,以下简称“《公告》”),要求自2012年7月1日起,在长江干线、西江干线等“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高等级航道水域内从事运输的新建船舶应符合指标体系中强制性要求。

4、覆盖我国主要内河通航水域,涉及内河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共163种,其中,船舶总长、总宽为强制性要求。《公告》实施以来,有效规范了过闸运输船舶船型主尺度,提升了船闸通过效率,缓解了内河运输瓶颈制约,同时,加快了内河运输船舶运力结构调整,促进了内河水运高质量发展。

5、以下;通过西江干线船闸小吨位船舶,船舶种类为运输船舶,船龄在30年(含)以下且船舶总吨位在300总吨(含)以下;内河老旧运输船舶,船舶种类为运输船舶。货运船舶船龄在15年以上30年(含)以下,其中黑龙江水系的船舶船龄为15年以上36年(含)以下;客运船舶船龄在10年以上25年(含)以下。

6、在运输服务体系方面,普通国道的平均运行速度将提升到50公里/小时,重型车、专用车和厢式车的比例也将有所优化。长江干线货运船舶平均吨位将达到或超过3000吨,内河货运船舶船型标准化率将达到75%以上,高速公路的不停车收费站点覆盖率将提高至90%以上。

船舶引航管理规定(2021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船舶引航活动,维护国家主权,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适应水上运输和港口生产的需要,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内河和港口从事船舶引航活动适用本规定。

”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六条:“引航机构应当落实引航安全主体责任,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和人员,建立并实施引航安全管理体系。”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引航机构应当对引航员进行培训,并保障引航员的休息时间、职业健康、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新修订的《海上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海安法》)于2021年9月1日施行。《海安法》对强制引航的范围作出了规定。同时明确了引航水域、对引航机构和引航员、被引领船舶的规范要求等。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航行国际航线(包括与香港、澳门之间)的船舶,在长江行驶,由长江引航站引航,其引航费及移泊费的计收按本办法办理。

修订后的《海上交通安全法》共十章122条,与旧《海上交通安全法》的十二章、54条相比,章节有所缩减,但条款大幅增加,总体而言,新《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新增了8项法律制度,具体是: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

内河船舶:现有一条300上下总吨的船,需要船员哪几个?这类船的船员证书...

1、三类《适任证书》:适用于在300总吨以下或者150千瓦以下的内河船舶上任职的船员。三类6个月的相应等级船舶资料即可。一类三副:在1000总吨及以上内河船舶或500千瓦及以上内河拖轮上的水上服务资历不少于24个月,或者持有二类驾驶员《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不少于12个月。

2、船长、驾驶员(大副、二副、三副)、值班水手、轮机长、轮机员(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值班机工以及通信人员需要按照不同的职务完成相应的船员岗位适任培训,通过适任考试,取得培训或考试合格证明;再按规定完成相应的船上培训见习,取得适任证书。

3、一)一类《适任证书》:适用于在1000总吨及以上或者500千瓦及以上的内河船舶上任职的船员;(二)二类《适任证书》:适用于在300总吨及以上至1000总吨或者150千瓦及以上至500千瓦的内河船舶上任职的船员;(三)三类《适任证书》:适用于在300总吨以下或者150千瓦以下的内河船舶上任职的船员。

4、但是值班水手和机工适任证书的等级只有500总吨或750千瓦及以上船舶。按船员职务和部门划分 甲板部:船长、大副、二副、三副、值班水手统称甲板部船员、大副、二副、三副统称驾驶员 轮机部: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值班机工称轮机部船员,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统称轮机员。

内河船舶容积怎样计算?

以“吨位”计算的船舶内部容积。所谓“吨位”是以立方米或立方英尺折算而确立的计算单位。一个“吨位”等于83立方米或100立方英尺的容积。分为总吨位和净吨位两种。总吨位是指对船舶按吨位丈量规范所规定的处所进行丈量后核定的内部总容积。

吨=4200吨,所以内河4200吨船总吨是4200吨。

舰艇入水部分所排开水的容积称容积排水量,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容积排水量乘以舷外水的比重即为重量排水量。排水量是舰艇大小的标志,战术技术性能要素之一。水面规艇的排水量分空载排水量、标准排水量、正常排水量、满载排水量。潜艇的排水量,主要分为水面排水量和水下排水量。

用满载吃水时的排水体积减去空载排水时的体积就是能够载货的吨数。如果知道船舶的具体主尺度,可以估算得出载货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加强船舶监督管理,保障船舶和人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或在港内航行、作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籍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

第一条 为规范船舶签证行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国内航行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办理船舶签证,适用本规则。本规则不适用于军事船舶、渔船、体育运动船舶。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渔港正常秩序,保障渔港设施、船舶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污染渔港水域环境,加强进出渔港船舶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船舶运输市场,加强监督管理,维护船舶运输经营者、旅客、货主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优化运力结构,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国内通航水域的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

法律依据:《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管理,维护水路运输经营者、旅客、货主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拥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设施。建立并运行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遵守所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申请经营船舶管理业务时,企业需提交详细材料,包括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信息证明、公司章程、办公场所证明、管理人员配备及资质证明等,并确保所有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第八条 企业经营船舶运输应有满足经营需要和安全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固定办公场所,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实施并保持安全管理体系。

交通运输部近日宣布对《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进行如下实质性调整:第一条,关于企业管理人员配备:从事船舶管理的公司需依据管理的船舶数量配备相应数量的海务和机务专职人员。具体要求如下:沿海普通货船管理:1-10艘,至少1人;11-20艘,至少2人;以此类推,30艘以上需4人。

第十一条修改为:经当事人申请,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规定要求的经营资质条件,对于筹建期的国内船舶管理企业出具筹建通知书。当事人凭筹建通知书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申请审核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