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注册会计师《税法》历年考题及解析
【真题解析】《海关法》赋予海关对滞纳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强制执行的权利,强制措施主要有两类:(1)征收关税滞纳金;(2)强制征收。如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解析:选项A,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选项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选项D,税收法律关系在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方面构成的。【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 【答案】AD。
【答案】D。解析:应纳的企业所得税=(82-53)25%=25(万元)。故D项符合题意。【答案】C。解析: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故C项符合题意。【答案】ABD。解析:内部处置资产,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法》每日一练-2020年注册会计师职称考试 【单项选择题】税法的本质是( )。
2010年报关员考试重点内容详解:第五章(1)
1、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免征收出口关税外,对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应税商品,一律照章征收出口关税。
2、第四章着重讲解进出口税费,包括完税价格的确定、税率适用、税费计算、减免政策以及缴纳和退补方法。第五章深入到国际贸易知识,涵盖了商品品质、价格、运输、保险、支付、索赔等内容,以及报关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海关统计、稽查、行政许可等制度。
3、第三章 报关与对外贸易管制:深入讲解相关法规和操作流程。
4、《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系列教材:2010年版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主要内容为:报关员资格是国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关于“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规定设置的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
2009年四月内河船舶船员一等船长适任考试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大纲,是由交通部海事局主导,由中国海事服务中心组织的一批权威专家、院校教授,以及具有丰富经验的内河船长和轮机长共同编撰而成的。
2、第二条在内河船舶上担任本规则第八条规定职务的船员,应当持有《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在特定类型船舶上任职的船员,还应当按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持有《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3、对于驾驶员,需在1000总吨及以上内河船舶或500千瓦及以上内河拖轮上拥有不少于24个月的水上服务资历,或在1000总吨及以上内河船舶或500千瓦及以上内河拖轮上拥有不少于6个月的水上服务资历。
4、四等船舶:50总吨以上至200总吨以下或者147千瓦以下; 五等船舶:50总吨以下 (二)适任职务按船舶等级设置: 二等船舶设船长、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四等船舶设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 五等船舶设驾机员。
5、申请参加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的内河船员,应持有效的内河船舶职务适任证书,最近5年内安全记录良好,且至少具有12个月与其所持证书等级职务相应的内河船舶服务资历。1998年8月1日前已持有三等或三等以上内河船舶职务适任证书的内河船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免除学历要求。